据介绍,本次对长春市的专卖店、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中对40个批次的毛织服装展开了质量抽检,依据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及产品所标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重点检测了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异味、纤维成份分析、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起毛起球共10项。经检测,40个批次中有30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7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纤维成分不合格。
纤维含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不正确标注商品的纤维含量,会误导消费,使消费者不能了解其真实原料成分,同时也会影响服装使用后的洗涤和保养。本次监测发现,标称浙江澳奇利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澳奇利针织衫(货号:T802)、标称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ZARA毛绒衫(货号:1165/881/803)等8个批次商品纤维含量不合格。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毛织服装类商品,吉林省工商局要求涉及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退市下架,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强化质量意识,严把进货关,减少、杜绝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的发生。各辖区工商机关要针对抽检结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商品质量安全。